人不为己 天诛地灭——出自《佛说十善业道经》第二十四集:
‘诛’是杀死、责罚的意思,在这里作‘没有’或‘无’讲。‘灭’是完、尽、空的意思。所以正确的理解‘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’的含义,应当是:人要是能不为自己谋利益了,天也没了,地也空了。再换句话解释是:人若不为自己,一心利益众生,那么天和地就管不了你了,你就‘超出三界外,不在五行中’,超凡入圣了。”
诸子百家时代,群星璀璨,象当代的经济学家一样,历史也为诸子百家区分了 “主流”和“非主流”。孔孟成了中国历史演进中的主流,而为孔孟所批判的其他思想大家成了“非主流”,成了“杂家”。在反思中国改革的今天,我们有必要重估这些所谓的“杂家”和非主流的价值,当重新审视这些“非主流”的诸子百家的思想内蕴时,我们可以发掘出启迪当前改革的真知灼见。
现在,就来重新思考一下为孟子激烈批判的“杨朱学说”。杨子学说的内核是“为我”,经典阐释就是“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”。在坚持“仁义”的孟子眼中,“扬子取为我,把一毛而利天下,不为也”(孟子《尽心上》)。
首先来评估一下杨子“为我”的哲学意义。“人不为己,天诛地灭” 的哲学内涵是说万事万物(包括人)坚持自我是一切秩序的基础。杨子以反命题的形式进行阐释,即如果万事万物不坚持自我,一切秩序将不复存在。这里的秩序包括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。我们之所以看到天地有别,多彩绚丽的自然景观、自然秩序,是万事万物“为我”即坚持自己的结果:石头在拼命地“为我”而做石头,大山在拼命地“为我”而做大山,树木在拼命地“为我”而做树木,小鸟在拼命地“为我”而做小鸟,大象在拼命地“为我”而做大象,泥土在拼命地“为我”而做泥土,白云在拼命地“为我”而做白云。之所以说石头做石头需要拼命地“为我”,是因为石头并非肉眼所感觉的那么坚强,它也会为风雨所侵蚀,随岁月的流逝而老去、死去、最终消失的无影无踪,具备初步的化学知识,我们都可以理解这一点。石头需要自己强烈的分子间引力来抗拒风雨,它的天敌是酸雨。如果石头不再拼命“为我”而做石头,如果树木不再拼命“为我”而做树木,如果小鸟不再拼命地“为我”而做小鸟,如果大象不再拼命地“为我”而做大象,如果泥土不再拼命地“为我”而做泥土,如果白云不再拼命地“为我”而做白云,那么我们将回到盘古之前的无天无地的混沌世界。社会的主体是个人,象自然界一样,正是人人的拼命“为我”导致了丰富多彩的社会景观、促进了文明的繁荣进步。如果人人都不“为我”而泯灭个性,那么人类的社会景观将灰飞烟灭。
接着,我们来比较一下处于中国历史“主流”的孟子的“仁义”和“非主流”的杨朱的“为我”。不能简单地说是孟子对还是杨子对,也不能简单地说孟子错还是杨子错。我们评价一种理论一定要考察这种理论的前提假设和隐含前提假设。孟子的“仁爱”就是强调舍己为人,以他人为中心,相反杨子的“为我”是以自我为中心。在当时的整个社会知识和财富积累贫乏,任何单独的个体都不可以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的情况下,孟子的“仁义”更有实用价值。而杨子的理论更是能揭示自然秩序、社会秩序何以存在这一永恒主体。所以,历史地看,孟子和杨子是站在两个不同的高度阐述两个不同境界的“真理”,尽管由于“实用性”孟子的仁爱成为历史的主流,但是,杨子的“为我”是更接近于“大道”的永恒真理,其境界也高出孟子一筹。
现代社会实际上,就是一个以“为我”为基础的社会,那么现代化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由“克我”“否我”向“为我”的转变的过程。“仁爱”并非中国独有,翻翻圣经,中世纪时代的欧洲同样强调克己为人,即孟子如果留学海外,他同样会成为令欧洲的基督教徒崇拜的主流。发生这种现代化的原因就是,整个人类的知识积累和财富积累发生了变化。在现代社会中,一个正常的人通过正常的努力是可以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,生活地很幸福的。
现在,我们改革遇到的最重要的问题便是,一方面我们要现代化,一方面却又不承认个人的“为我”。我们在南辕北辙啊!不承认个人的“为我”导致两方面的问题。一是弱势普通个人的权力屡屡被强势个人所侵犯,二是强势个人屡屡侵犯弱势人人的权力。这两方面的问题实际是一枚硬币的两面。对广大的弱势群体,我们不承认他们是“为我”,我们当然地也就忽略他们的“为我”的权力,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个人产权,个人追求经济发展的权力。而对强势群体,尤其是政府官员,我们不承认他们是“为我”的,武断假定他们是“为人民服务的”和“先富将会带动后富的”,我们便忽略对他们权力的监督、限制和约束,他们便会使用名义上“为人民服务”“先富帮后富”的公共权力,鱼肉人民,掠夺穷人而更加肆无忌惮的“为我”。
大大小小,做些不大不小事;多多少少,挣些不多不少钱。——知足数嬉皮, 怎能不长乐?